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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色金屬:出口退稅調整是把“雙刃劍” |
| 來源:中國鋁材信息網,更新時間:2007-6-20 9:11:00,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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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通證券分析師楊紅杰表示, 從有色金屬出口退稅調整情況來看,國家明顯不支持有色金屬半成品、初級產品和一般性制品的出口,并且逐步降低中檔次有色金屬加工產品的出口退稅,但鋁箔等產品不在本次調整范圍內。 本次出口退稅涉及到有色金屬的有兩個方面:一是非合金鋁制條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品出口退稅全部取消;二是其他賤金屬及其制品(除已經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稅商品以及鋁箔、鋁管、鋁制結構體等)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%。 楊紅杰表示,出口退稅的調整是一把“雙刃劍”,從出口產品的調整結構方面來看,鋁箔等高端產品的生產企業(yè),如新疆眾和、南山鋁業(yè)等將不會受到影響,反而會是一種利好;而對于單純的電解鋁生產企業(yè)會造成一定的影響,從而加快我國電解鋁行業(yè)產業(yè)鏈的整合和重組。從國內外市場一體化的角度來看,出口退稅的調整在一定程度上會促使國內外價差進一步減小,未來產品出口走勢主要取決于國內外市場的供需關系。 “在高能耗和資源性產品出口退稅持續(xù)下降、取消甚至增加關稅的宏觀政策指引下,我們更加看中未來產業(yè)鏈比較完善或者即將被重組、產品附加值高的企業(yè),比如中國鋁業(yè)、新疆眾和、南山鋁業(yè)、焦作萬方、包頭鋁業(yè)、關鋁股份等”。楊紅杰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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